有很多小伙伴因为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加上自身职业发展改变,决定离职,在这种情况下,很想只是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
相信今年很多小伙伴都遇到这种情况,薪税保人力小编在这里明确告诉大家:这种情况是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那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因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因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公司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不仅侵害了员工的权益,也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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