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一些制造业或者物流公司可能会有临时招聘员工的情况,有一些员工可能在其他单位也正常参加了工伤保险,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情况,那公司还需要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吗?同时,职工能在两家用人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吗?下面薪税保小编跟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首先,答案就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因此,当企业遇到招聘的员工大多在其他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现在又在其他的公司工作,按照政策规定,这种情况属于职工在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两个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因此,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在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招聘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缴纳工伤保险费。
这就是职工能在两家用人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吗的解答,这就是今天薪税保人力小编的分享,如果有更多想了解的可以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