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四川人社局获悉关于四川省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大家都知道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数,那很多人想知道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答案当时是不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此,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后底线。
那么在四川工作试用期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多少?
四川省21个市(州)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公布。其中,成都市和甘孜州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分别为2100元/月(97元/日)和1970元/月(91元/日)。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两档,分别为22元/小时和21元/小时。
其余19市(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同1970元/月(91元/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