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成都医疗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明确了2023年成都市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并于7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按照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确定了2023年度四川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3年度四川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1228元/月。
2023年度四川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4245.6元/月,按规定计算到元为4246元/月。
全省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可以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和实际情况,选择位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合适基数作为自己的缴费标准。
全省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
那么,四川养老保险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今年,省统计局公布四川省2022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912元。依据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分别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因此,2023年度我省缴费基数上限为(84912÷12)×300%=2122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84912÷12)×60%=4245.6元/月,按规定计算到元为4246元/月。
温馨提示:7月社保医保基数下限已确定按4246元执行,医保于7月1日已生效。社保本月下限基数还是按4071元出数据,社保补差数据暂时未出。(注:本月新增人员社保医保都可按4246新下限基数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