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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有什么区别?

分类:社保常识 发布时间:2022-12-09 12:38:31

摘要:  一、领取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有三个: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过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了临时生活补助申领

  一、领取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有三个: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过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了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手续。 二、领取标准: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领取时间:一般为次月到账,最长不超过3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各地政策而定。 四、享受条件:符合条件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能成功申请: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是已经进行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 另外在规定的时间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非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以上两项内容满足一个就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了,当然如果符合其他条件也可以再申请一次。 二、领取材料:失业补助金的材料有三个:1.身份证明;2.户口本;3.领取期限证明材料。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有什么区别? 第1张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需提供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需要提供参保证明材料或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6.属于享受临时生活补助人员的需要先办理失业登记,然后按照上述5项材料中的第1至第3类进行办理。

  2.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还需要提供首页和本人页)或者复印件,如果户籍不在一起,还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表格] [结束上表] 4.如果需要出具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当地社保局开具的领取期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证明材料。

  (1)失业人员可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临时生活补助。 (2)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申领。 (3)参保后首次领取的,应提供由失业前用人单位或本人缴纳了连续一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费的凭证,但如果有多个缴费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且不满1年的可以凭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作为申领依据。 (4)已经申领过失业保险金人员,在申领期内,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你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金。 (5)参保前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申请办理失业金期间可以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需要注意是在申请失业金期间。

  4.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街道或者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在街道或者镇劳动保障所办理的无需出具《就业登记情况联系函》),填写好《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6.银行账号和密码,在申请时要提前准备好,如果已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再去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7.失业人员本人领取失业金期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8.失业险经办机构为办理好领取失业保险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后,可以在其个人申领账户中查看到有关信息。 9.本人的银行卡密码应注意保密并要注意保密防止被他人利用。 10.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话,可直接拨打当地社保机构或人社局电话进行咨询登记。下载至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