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贴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贴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比例由20%调整为19%,失业保险补贴比例由1%调整为0.8%,医疗保险补贴比例维持10%不变。
一、自5月1日起,符合享受号文件规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通知》逐步降低全市社会保险费率”(北京市社会保险发[]98号文,以下简称“98号文”)规定,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比例由20%调整19%,失业保险补助比例由1%调整为0.8%,医保补助比例维持10%不变。
2、本通知下发前社会保险补助已按原补助比例拨付的,在下期拨付补助资金或用人单位按原支付渠道返还时扣除多付部分.
为落实国家分阶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从5月1日起,北京市逐步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为此,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人民俱乐部号[]号,以下简称“文件号”)规定,同时降低用人单位享受的相关社会保险补贴比例。关于分阶段降低本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比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