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可以自愿放弃的吗?
人力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是无效的。
哪些权益可以自愿放弃?
加班费不能自愿放弃
享受加班费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即使签订了协议,同意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也不能被法律认可,单位只要违反了法定工作时间标准、超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因此,加班费自愿放弃是无效的。
带薪年休假可自愿放弃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带薪年休假,但员工自愿书面提出不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这些行为涉嫌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末位淘汰制,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30日公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明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试用期不为
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条款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员工入职时
让员工自愿承诺个人放弃
社保、放弃公积金条款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强行加班
和劳动者签署放弃加班费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将没完成业绩指标的
劳动者直接开除,且没有
任何经济补偿条款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