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疗保险可以累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 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险待遇; 国家规定时限。
实际付款期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如实记录职工缴费期限。 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录其职工的缴费期限,保留原缴费期限;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期限一并计算; 职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而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录缴费期限,保留职工原缴费期限; 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年限一并计算; 《医疗保险基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
一次性补充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1 8%)n-1]/8%。 其中,n=30年(25年)——员工累计缴费期限,10%为缴费比例,8%为年缴费递增率。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相应调整缴费增幅。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