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哪些费用
生育保险的基本内容通常包括孕产期医疗、生育津贴和带薪产假三部分。
1. 医疗保健
生殖医疗保健费用 生殖医疗保健费用是指医疗机构向女性职工提供的孕期、分娩期和产后医疗保健费用,俗称生殖医疗服务费。 我国生育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涵盖孕产妇全过程,重点提供基本保障。 支付项目分为5类:检查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俗称5费。 在一些实行社会统筹的地区,还包括因分娩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保健费由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妇职工享受,实行实报销。 生殖医疗保健费用中医药费用报销范围是指国家规定不予报销的治疗药物、营养品、滋补品。 手术费一般是指分娩过程中手术所需的助产和剖腹产费用。
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地区生育医疗保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尚未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女职工所在单位缴纳。 我国生育保险为妇女提供了从怀孕到分娩的大部分医疗服务费用,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女职工的关怀和关爱,保障了孕产妇的健康和新生儿的正常生长。 它还对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产生了积极影响,为提高国家人口素质奠定了基础。
2.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职业女性因生育而离职期间的生活费。 有些国家也叫生育现金补贴。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为两种情况:
一、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缴纳缴费标准,期限不少于90天。 ;
二是在生育保险未实行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企业或单位支付。 标准是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价格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一些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女性实施了奖励政策,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3. 带薪产假
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产假津贴是一回事。 产假期间领取的产假津贴相当于产假工资的性质。 这意味着,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生育职工的产假单位不再领取; 超过享受生育津贴时间的产假,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育龄女工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单位仍支付产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