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成都市户籍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这种说法是完全没有依据的。实际上,只要符合成都市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无论户籍在哪里,都可以申请。因此,对于那些在成都市工作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但户籍不在成都的人,也有资格申请失业保险金。
申请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符合失业救济金的申领条件,可以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或者向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线下申请。
除此之外,这里还有几个普遍的误解需要澄清。
可以一直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实际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个人在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的。单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享受期限:
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 3个月
2年以上不满3年的 6个月
3年以上不满5年的 12个月
5年以上不满8年 15个月
8年以上不满10年 18个月
10年以上 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次,只要符合申领条件,就可以持续享受失业保险金的福利。因此,即使已经领取过一次失业保险金,如果再次符合申领条件,也可以再次申领。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失业人员找到工作后还有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该金额并不会作废。相反,根据第二十一条,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不过,前提条件是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条件。
注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如果有了新的就业机会或其他相关情况,应立即办理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如果存在非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