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救济金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失业前已缴纳满一年的失业保险费;
(二)非自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登记失业,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5年不满10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最长福利期为 18 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上一次失业应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一并计算, 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自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